202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早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理解“业绩为谁而创、工作为谁而干、成效由谁来评判”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实到高校招标与采购工作中,就是要把服务学校事业发展、保障师生实际需求、维护采购管理秩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高校招标与采购工作连接着学校教学科研、后勤保障、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我们作为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面对的是流程、合同、材料和制度,落到最后,影响的是业务部门办事效率、项目推进质量和学校治理水平。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放在招采工作中,我们就不能只停留在完成审批、办完手续,更要关注制度要求能否落地,风险防控是否前移,服务对象是否真正理解并用好相关规则,基层单位办事是否少走弯路,把服务保障做得更细。
在近期工作中,我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和学校采购工作实际,修订了自主采购货物类与服务类合同模板,重点完善付款条件,并针对软件开发服务类合同补充了试运行及尾款支付专项条款参考,表面上是条款调整,背后是对合同履约风险、资金支付安全和学校权益保障的提前考虑;同时梳理了合同审核与用印全流程图,明确了各环节流转要求和发起人注意事项,过去部分业务部门因不熟悉流程而反复补充材料,流程图公开后能够帮助大家提前了解办理路径,减少沟通成本,让合同管理更加透明、规范。把问题想在前面,把要求写得更清楚,才能让合同签订和后续履行更加规范稳妥,这项工作也让我认识到,规范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制度文件中,还要转化为大家看得懂、用得上的工作指引。
对我来说,学习正确政绩观,最终还是要回到岗位、回到职责、回到一件件具体工作中。今后,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决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严把采购廉洁关,主动倾听师生需求,把合同管理做细,把流程规范做实,把风险防控做早,努力以更加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福祉贡献采购人的力量。